[西医疾病]心房颤动

摘要 心房颤动(atrial fbrillation,AF)简称房颤,是最常见的心律失常之一,是指规则有序的心房电活动丧失,代之以快速无序的颤动波,是严重的心房电活动紊乱。心房无序的颤动即失...
心房颤动(atrial fbrillation,AF)简称房颤,是最常见的心律失常之一,是指规则有序的心房电活动丧失,代之以快速无序的颤动波,是严重的心房电活动紊乱。心房无序的颤动即失去了有效的收缩与舒张,心房泵血功能恶化或丧失,加之房室结对快速心房激动的递减传导,引起心室极不规则的反应。因此,心室律(率)紊乱、心功能受损和心房附壁血栓形成是房颤病人的主要病理生理特点。2004年中国部分区域30—85岁人群的流行病学调查显示,我国房颤患病率约为0.77%,≥80岁人群中可高达7.5%。2010年,世界范围内房颤患病率约为3%。
【病因】
房颤常发生于器质性心脏病病人,多见于高血压性心脏病、冠心病、风湿性心脏病二尖瓣狭窄、心肌病以及甲状腺功能亢进,其次缩窄性心包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预激综合征和老龄也可引起房颤。部分房颤原因不明,可见于正常人,可在情绪激动、外科手术、运动或大量饮酒时发生;房颤发生在无结构性心脏病的中青年,称为孤立性房颤或特发性房颤。
【分类】
一般将房颤分为首诊房颤(first diagnosed AF)、阵发性房颤(paroxysmal AF)、持续性房颤(persistent AF)、长期持续性房颇(long-standing persistent AF)及永久性房颤(pennanent AF)。
【临床表现】
房颤症状的轻重受心室率快慢的影响。心室率超过150次/分,病人可发生心绞痛与充血性心力衰竭。心室率不快时,病人可无症状。房颤时心房有效收缩消失,心排血量比窦性心律时减少达25%或更多。
房颤并发血栓栓塞的危险性甚大,尤以脑栓塞危害最大,常可危及生命并严重影响病人的生存质量。栓子来自左心房,多在左心耳部,因心房失去收缩力、血流淤滞所致。非瓣膜性心脏病合并房颤者发生脑卒中的机会较无房颤者高出5~7倍。二尖瓣狭窄或二尖瓣脱垂合并房颤时,脑栓塞的发生率更高。
心脏听诊第一心音强度变化不定,心律极不规则。当心室率快时可发生脉搏短绌,原因是许多心室搏动过弱以致未能开启主动脉瓣,或因动脉血压波太小,未能传导至外周动脉。
一旦房颤病人的心室律变得规则,应考虑以T的可能性:①恢复窦性心律;②转变为房性心动过速;③转变为房扑(固定的房室传导比率);④发生房室交界区性心动过速或室性心动过速。如心室律变为慢而规则(30—60次/分),提示可能出现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心电图检查有助于确立诊断。房颤病人并发房室交界区性与室性心动过速或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最常见原因为洋地黄中毒。
【心电图特征】
心电图特征包括:①P波消失,代之以小而不规则的基线波动,形态与振幅均变化不定,称为f波;频率为350—600次/分;②心室率极不规则;③QRS波形态通常正常,当心室率过快,发生室内差异性传导,QRS波增宽变形。
【治疗】
心房颤动治疗强调长期综合管理,即在治疗原发疾病和诱发因素基础上,积极预防血栓栓塞、转复并维持窦性心律及控制心室率,这是房颤治疗的基本原则。
(一)抗凝治疗
房颤病人的栓塞发生率较高,因此,抗凝治疗是房颤治疗的重要内容。对于合并瓣膜病病人,需应用华法林抗凝。对于非瓣膜病病人,需使用CHADS2或CHAz DSz -VASc评分系统进行血栓栓塞的危险分层。CHADS2评分简单易行,但对脑卒中低危病人的评估不够准确。故临床上多采用CHA2DS2-VASc评分系统。CHA2 DS2 -VASc评分≥2分者,需抗凝治疗;评分1分者,根据获益与风险权衡,优选抗凝治疗;评分为0分者,无需抗凝治疗。房颤病人抗凝治疗前需同时进行出血风险评估,临床上常用HAS-BLED评分系统。HAS-BLED评分≥3分为高出血风险。但应当注意,对于高出血风险病人应积极纠正可逆的出血因素,不应将HAS-BLED评分增高视为抗凝治疗的禁忌证。
华法林是房颤抗凝治疗的有效药物。口服华法林,使凝血酶原时间国际标准化比值(INR)维持在2.0—3.0,能安全而有效地预防脑卒中发生。房颤持续不超过24小时,复律前无需作抗凝治疗。否则应在复律前接受华法林有效抗凝治疗3周,待成功复律后继续治疗3—4周;或行食管超声心动图除外心房血栓后再行复律,复律成功后仍需华法林有效抗凝治疗4周。紧急复律治疗可选用静注肝素或皮下注射低分子量肝素抗凝。新型口服抗凝药物(NOACs)如达比加群酯、利伐沙班、阿哌沙班等目前主要用于非瓣膜性房颤的抗凝治疗。NOACs的特点是不需常规凝血指标监测,较少受食物或药物的影响,安全性较好。
经皮左心耳封堵术是预防脑卒中和体循环栓塞事件的策略之一。对于CHA2 DSz -VASc评分≥2的非瓣膜性房颤,且不适合长期抗凝治疗或长期规范抗凝治疗基础上仍发生卒中或栓塞事件、HAS-BLED评分≥3分的病人,可考虑行经皮左心耳封堵术。
(二)转复并维持窦性心律
将房颤转复为窦性心律的方法包括药物复律、电复律及导管消融治疗。I A(奎尼丁、普鲁卡因胺)、IC(普罗帕酮)或Ⅲ类(胺碘酮、伊布利特)抗心律失常药物均可能转复房颤,成功率60%左右,奎尼丁可诱发致命性室性心动过速,增加死亡率,目前已很少应用。IC类亦可致室性心律失常,严重器质性心脏病病人不宜应用。胺碘酮致心律失常发生率最低,是目前常用的维持窦性心律药物,特别适用于合并器质性心脏病的病人。其他维持窦性心律的药物还有多非利特、普罗帕酮、索他洛尔、决奈达隆,但临床疗效均不及胺碘酮。临床上使用中成药制剂稳心颗粒或参松养心胶囊对维持窦性心律亦有一定效果。药物复律无效时,可改用电复律。如病人发作开始时已呈现急性心力衰竭或血压下降明显,宜紧急施行电复律。复律治疗成功与否与房颤持续时间的长短、左心房大小和年龄有关。
对于症状明显、药物治疗无效的阵发性房颤,导管消融可以作为一线治疗;病史较短、药物治疗无效且无明显器质性心脏病的症状性持续性房颤以及存在心衰和(或)LVEF减少的症状性房颤病人,亦可行导管消融治疗。此外,外科迷宫手术也可用于维持窦性心律,且具有较高的成功率。
(三)控制心室率
临床研究表明,持续性房颤病人选择控制心室率加抗凝治疗,预后与经复律后维持窦性心律者并无显著差异,且更简便易行,尤其适用于老年病人。控制心室率的药物包括β受体阻滞剂、钙通道阻滞剂、洋地黄制剂和某些抗心律失常药物(如胺碘酮、决奈达隆),可单用或者联合应用,但应注意这些药物的禁忌证。对于无症状的房颤,且左心室收缩功能正常,控制静息心室率<110次/分。对于症状性明显或出现心动过速心肌病时,应控制静息心室率<80次/分且中等运动时心室率<110次/分。达到严格心室率控制目标后,应行24小时动态心电图监测以评估心动过缓和心脏停搏情况。
对于房颤伴快速心室率、药物治疗无效者,可施行房室结消融或改良术,并同时安置永久起搏器。对于心室率较慢的房颤病人,最长RR间期>5秒或症状显著者,亦应考虑起搏器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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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站编辑 发布日期:2024-05-21 15:1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