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药]贝伐珠单抗 Bevacizumab

摘要 【又名】安维汀,阿瓦斯汀,安可达。 【医保分类】注射剂乙类。 【药动学】主要通过人体包括内皮细胞的蛋白水解分解代谢,不是主要通过肾脏和肝脏的消除。清除半衰期:女...
【又名】安维汀,阿瓦斯汀,安可达。
【医保分类】注射剂乙类。
【药动学】主要通过人体包括内皮细胞的蛋白水解分解代谢,不是主要通过肾脏和肝脏的消除。清除半衰期:女性18d,男性20d。
【作用和用途】人源化单克隆抗体,可以选择性地与VEGF结合并阻断其生物活性,通过使VEGF失去生物活性而减少了肿瘤的血管形成,从而抑制了肿瘤的生长。与氟尿嘧啶/叶酸联合或与氟尿嘧啶/叶酸/伊立替康(IFL方案)联合一线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用于不可切除、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与紫杉醇、卡铂联合作为一线治疗。
【超说明书适应证】美国FDA批准用于转移性肾癌、铂耐药型复发卵巢癌、卵巢上皮癌、脑瘤、肾癌、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美国NCCN指南推荐用于转移性乳腺癌。美国眼科学会发布的《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临床指南》推荐用于继发于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的脉络膜新生血管化。
【用法和用量】静脉滴注,每次5mg/kg,每14天给药1次,第1次滴注应在化疗后,且滴注时间>90min。之后给药可在化疗前或化疗后,如患者耐受性好,滴注时间可缩短。①转移性结直肠癌:一次5mg/kg(与IFL联合)​,或10mg/kg(与FOLFOX4联合)​,每2周1次;②非小细胞肺癌:一次15mg/kg,与紫杉醇200mg/m2及卡铂(AUC6)联用,每3周1次,6个疗程,随后单用本品。
【主要不良反应】美国国立癌症研究院通用毒性标准(NCI-CTC)3~5级出血事件(总发生率0.4%~6.5%)​,表现为肿瘤相关的出血(肺出血/咯血)​、黏膜与皮肤的出血(鼻出血)​。最严重的不良反应是胃肠道穿孔出血(发生率1%~2%)​。发生频率最高的不良反应包括高血压(发生率42.1%)​、疲劳或乏力、腹泻和腹痛。
【孕妇、哺乳期妇女用药安全性】孕妇不应使用。建议育龄期妇女在最后一次贝伐珠单抗治疗后的至少6个月内都要采取避孕措施。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并且在最后一次贝伐珠单抗治疗后的至少6个月内不要采取母乳喂养。
【注意事项】①延缓伤口愈合,重大手术后至少28d内不应使用贝伐珠单抗,手术伤口完全愈合之后才可以使用;②因增加胃肠道穿孔、胆囊穿孔、气管食管瘘的风险,故胃肠道穿孔、气管食管瘘的患者不宜使用;③在采用贝伐珠单抗治疗过程中发生了3级或4级出血的患者,应该永久性停用贝伐珠单抗;④一旦出现颅内出血就应中断贝伐珠单抗的治疗;⑤最近发生过肺出血/咯血(>1/2茶匙的鲜红血液)的患者不应该采用贝伐珠单抗进行治疗;⑥由于本品升高血压,故高血压患者在开始治疗之前应对血压进行充分的控制,在采用贝伐珠单抗治疗过程中监测血压。
【剂型与规格】注射剂:100mg,400mg。
【医保限制】限:①转移性结肠癌:贝伐珠单抗联合以氟嘧啶为基础的化疗适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的治疗;②复发性胶质母细胞瘤(rGBM):贝伐珠单抗用于成人复发性胶质母细胞瘤患者的治疗;③肝细胞癌(HCC):本品联合阿替利珠单抗治疗既往未接受过全身系统性治疗的不可切除肝细胞癌患者;④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非鳞状细胞非小细胞肺癌:贝伐珠单抗联合以铂类为基础的化疗用于不可切除的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非鳞状细胞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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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站编辑 发布日期:2024-08-20 09:2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