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生儿窒息(asphyxia of newborn)是指新生儿出生后不能建立正常的自主呼吸而导致低氧血症、高碳酸血症及全身多脏器损伤,是引起新生儿死亡和儿童伤残的重要原因之一...
新生儿窒息(asphyxia of newborn)是指新生儿出生后不能建立正常的自主呼吸而导致低氧血症、高碳酸血症及全身多脏器损伤,是引起新生儿死亡和儿童伤残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诊断标准未完全统一,国内文献报道的发病率差异很大。
【病因】
窒息的本质是缺氧,凡是影响胎儿、新生儿气体交换的因素均可引起窒息。可发生于妊娠期,但大多数发生于产程开始后。新生儿窒息多为胎儿窒息(宫内窘迫)的延续。
1.孕母因素
①孕母有慢性或严重疾病,如心肺功能不全、严重贫血、糖尿病、高血压等;②妊娠并发症: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等;③孕母吸毒、吸烟或被动吸烟,年龄≥35岁或<16岁以及多胎妊娠等。
2.胎盘因素
前置胎盘、胎盘早剥和胎盘老化等。
3.脐带因素
脐带受压、脱垂、绕颈、打结、过短或牵拉等。
4.胎儿因素
①早产儿或巨大儿;②先天性畸形:如食管闭锁、喉蹼、肺发育不良、先天性心脏病等;③宫内感染;④呼吸道阻塞:如羊水或胎粪吸入等。
5.分娩因素
头盆不称、宫缩乏力、臀位、使用产钳、胎头吸引,产程中麻醉药、镇痛药或催产药使用等。
【病理生理】
1.窒息时呼吸、循环功能由胎儿向新生儿转变受阻
正常胎儿向新生儿呼吸、循环系统转变的特征为:胎儿肺液从肺中清除→肺表面活性物质分泌→肺泡功能残气量建立→肺循环阻力下降,体循环阻力增加→动脉导管和卵圆孔功能性关闭。窒息新生儿未能建立正常的呼吸,致使肺泡不能扩张,肺液不能清除;缺氧、酸中毒引起肺表面活性物质产生减少、活性降低,以及肺血管阻力增加,持续胎儿循环导致持续性肺动脉高压。后者进一步加重组织缺氧、缺血、酸中毒,最后导致不可逆的多器官缺氧缺血损伤。
2.窒息时各器官缺血改变
窒息开始时,缺氧和酸中毒引起机体产生经典的“潜水”反射,即体内血液重新分布,肺、肠、肾、肌肉和皮肤等非重要生命器官的血管收缩,血流量减少,以保证脑、心和肾上腺等重要生命器官的血流量。同时血浆中促肾上腺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儿茶酚胺、肾素、心房钠尿肽等分泌增加,使心肌收缩力增强、心率增快、心排血量增加,外周血压轻度上升,心、脑血流灌注得以维持。如低氧血症持续存在,无氧代谢进一步加重了代谢性酸中毒,体内储存的糖原耗尽,最终导致脑、心和肾上腺的血流量减少,心肌功能受损,心率和动脉血压下降,器官供血减少,从而导致各脏器受损。
3.呼吸改变
(1)原发性呼吸暂停(primary apnea):胎儿或新生儿缺氧初期,呼吸代偿性加深加快,如缺氧未及时纠正,随即转为呼吸停止、心率减慢,即原发性呼吸暂停。此时患儿肌张力存在,血压稍升高,伴有发绀。此阶段若病因解除,经清理呼吸道和物理刺激即可恢复自主呼吸。
(2)继发性呼吸暂停(secondary apnea):若缺氧持续存在,则出现几次深度喘息样呼吸后,继而出现呼吸停止,即继发性呼吸暂停。此时患儿肌张力消失,心率、血压和血氧饱和度持续下降。此阶段需正压通气以恢复自主呼吸,否则将威胁生命。
临床上有时难以区分原发性和继发性呼吸暂停,为不延误抢救,应按继发性呼吸暂停处理。
4.血液生化和代谢改变
(1)PaO₂、pH降低及混合性酸中毒:为缺氧后无氧代谢、气道阻塞所致。
(2)糖代谢紊乱:窒息早期儿茶酚胺及胰高血糖素释放增加,血糖正常或增高,继之糖原耗竭而出现低血糖。
(3)高胆红素血症:酸中毒抑制胆红素代谢及与白蛋白结合,降低肝酶活力,使高胆红素血症风险增加。
(4)低钠血症和低钙血症:由于心房钠尿肽和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发生稀释性低钠血症;由于缺氧致甲状旁腺功能障碍、钙通道开放、钙内流等,可引起低钙血症。
【临床表现】
1.胎儿宫内窘迫
早期有胎动增加,胎心率≥160次/min;晚期则胎动减少,甚至消失,胎心率<100次/min;羊水胎粪污染。
2.Apgar评分评估
Apgar评分于1953年由美国麻醉科医师Apgar博士提出,是国际公认的评价新生儿窒息最简捷、实用的方法。内容包括皮肤颜色(appearance)、心率(pulse)、对刺激的反应(grimace)、肌张力(activity)和呼吸(respiration)五项指标;每项0~2分,总共10分。分别于生后1min、5min和10min进行,需复苏的新生儿到15min、20min时仍需评分。Apgar评分8~10分为正常,4~7分为轻度窒息,0~3分为重度窒息。1min评分反映窒息严重程度,5min评分反映了复苏的效果及有助于判断预后。
3.多脏器受损症状
缺氧缺血可造成多脏器受损,但不同组织细胞对缺氧的易感性各异,其中脑细胞最敏感;其次为心肌、肝和肾上腺细胞;而纤维、上皮及骨骼肌细胞耐受性较高,因此各器官损伤发生的频率和程度有差异。①中枢神经系统:缺氧缺血性脑病和颅内出血;②呼吸系统:胎粪吸入综合征、肺出血以及呼吸窘迫综合征等;③心血管系统:持续性肺动脉高压、缺氧缺血性心肌病等,后者表现为各种心律失常、心力衰竭、心源性休克等;④泌尿系统:肾功能不全、肾衰竭及肾静脉血栓形成等;⑤代谢方面:低血糖或高血糖、低钙血症及低钠血症、高碳酸血症及黄疸加重或时间延长等;⑥消化系统:应激性溃疡、坏死性小肠结肠炎等;⑦血液系统: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sseminated intravascular coagulation,DIC)(常在生后数小时或数天内出现)、血小板减少(骨髓缺血性损伤可致骨髓抑制,5~7天后可逐渐恢复)等。
【诊断】
目前我国新生儿窒息的诊断多根据Apgar评分系统。但国内外多数学者认为,单独的Apgar评分不应作为评估窒息以及神经系统预后的唯一指标,尤其是早产儿、存在其他严重疾病或母亲应用镇静剂时。因此,美国儿科学会(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AAP)和妇产科学会(The American College of Obstetricians and Gynecologists,ACOG)1996年共同制定了以下窒息诊断标准:①脐动脉血气分析显示严重代谢性或混合性酸中毒,pH<7.0;②Apgar评分0~3分,并且持续时间>5min;③新生儿早期有神经系统表现,如惊厥、昏迷或肌张力低下等;④出生早期有多器官功能不全的证据。2013年中国医师协会新生儿科医师分会制定了《新生儿窒息诊断和分度标准建议》:①产前具有可能导致窒息的高危因素;②1min或5min Apgar评分≤7分,仍未建立有效自主呼吸;③脐动脉血气分析pH<7.15;④排除其他引起低Apgar评分的病因。以上②~④为必要条件,①为参考指标。
【辅助检查】
对宫内缺氧胎儿,可通过胎头露出宫口时取头皮血行血气分析,以评估宫内缺氧程度;生后应检测动脉血气、血糖、电解质、血尿素氮和肌酐等生化指标。
【治疗】
新生儿出生前应进行充分的准备,包括产前咨询、复苏团队以及复苏物品准备。胎儿生后应立即进行评估及复苏,而不应延迟至1min Apgar评分后进行,并由产科医师、儿科医师、助产士(师)及麻醉师共同协作完成。
1.复苏方案
采用国际公认的ABCDE复苏方案:①A(airway):建立通畅的气道;②B(breathing):建立呼吸;③C(circulation):维持正常循环;④D(drugs):药物治疗;⑤E(evaluation):评估。前三项最重要,其中A是根本,B是关键,评估贯穿于整个复苏过程中。呼吸、心率和血氧饱和度是窒息复苏评估的三大指标,并遵循“评估→决策→措施”,如此循环往复,直到完成复苏。
应严格按照A→B→C→D步骤进行复苏,其顺序不能颠倒。大多数新生儿经过A和B步骤即可复苏,少数则需要A、B及C步骤,仅极少数需A、B、C及D步骤才可复苏。
2.复苏步骤和程序
根据ABCDE复苏方案,参考中国新生儿复苏项目专家组制定的《中国新生儿复苏指南(2021年修订)》,复苏分以下几个步骤。
(1)快速评估:出生后立即用数秒钟快速评估:①足月吗?②羊水清吗?③肌张力好吗?④哭声或呼吸好吗?以上任何一项为“否”,则进行以下初步复苏。
(2)初步复苏:①保暖。设置产房温度为24~26℃,所有新生儿均需擦干头部并保暖。足月儿用预热毛巾包裹,擦干后置于辐射保暖台上。复苏胎龄<32周和/或出生体重<1500g的早产儿时,将其头部以下躯体和四肢包裹在清洁塑料膜/袋内,或盖以塑料薄膜置于辐射保暖台上。②体位。维持新生儿头轻度仰伸,呈鼻吸气位。③清理呼吸道。不建议常规进行口鼻咽部及气道吸引,以免增加心动过缓和呼吸抑制的风险。如新生儿气道有较多分泌物且呼吸不畅,可用吸引球或吸痰管清理分泌物,先口咽,后鼻腔,吸净口、咽和鼻腔的黏液。但应限制吸痰管插入的深度和吸引时间(10秒),吸引器的负压不应超过100mmHg。如羊水胎粪污染,且新生儿无活力(无呼吸或喘息样呼吸、心率<100次/min、肌张力低,3项具备其中1项),应在20秒内完成气管插管,采用胎粪吸引管进行气管内吸引,边吸引边退出气管导管,3~5秒内将胎粪吸出。如羊水清,或羊水污染但新生儿有活力,则可以不进行气管内吸引。④擦干。用温热干毛巾快速擦干全身。⑤刺激。用手轻拍或手指弹患儿的足底或摩擦背部2次以诱发自主呼吸。以上步骤应在30秒内完成。
(3)正压通气:评估呼吸和心率,如新生儿仍有呼吸暂停或喘息样呼吸,心率<100次/min,应立即正压通气,要求在1分钟内实施有效的正压通气。无论足月儿或早产儿,正压通气均要在脉搏血氧饱和度仪的监测指导下进行,可考虑使用3导联心电监测。足月儿和胎龄≥35周早产儿开始用21%氧气进行复苏,胎龄<35周早产儿自21%~30%的氧开始,用空氧混合仪根据脉搏血氧饱和度调整吸入氧浓度,使氧饱和度达到目标值。正压通气的吸气峰压为20~25cmH₂O(1.96~2.45kPa),少数病情严重者峰压可至30cmH₂O(2.94kPa);通气频率为40~60次/min(胸外按压时为30次/min)。有效的正压通气应显示心率迅速增加,以心率、胸廓起伏、呼吸音及氧饱和度作为评估指标。经30秒有效正压通气后,如有自主呼吸,且心率≥100次/min,可逐步减少并停止正压通气。如自主呼吸不充分,或心率<100次/min,须继续用气囊面罩或气管插管正压通气。
(4)气管插管:如有以下任一情况,应进行气管插管。①气管内吸引见胎粪;②面罩气囊正压通气无效;③需胸外按压;④经气管注入药物(肾上腺素、肺表面活性物质);⑤特殊复苏情况,如先天性膈疝等。气管导管内径及插管深度根据新生儿的体重、胎龄而定。
(5)胸外心脏按压:如有效正压通气30秒后,心率持续<60次/min,应在正压通气的同时进行胸外心脏按压。用双拇指按压胸骨体下1/3处(两乳头连线中点下方),频率为90次/min(每按压3次,正压通气1次),按压深度为胸廓前后径的1/3。胸外按压时,需气管插管进行正压通气,并将氧浓度提高至100%。应在建立了协调的胸外按压和正压通气60秒后再评估心率。如心率≥60次/min,停止胸外按压,以40~60次/min的频率继续正压通气。
(6)药物治疗:新生儿复苏时很少需要用药。①肾上腺素:经有效气管插管气囊正压通气、同时胸外按压60秒后,心率仍持续<60次/min,应立即给予1∶10000肾上腺素0.1~0.3ml/kg,首选脐静脉导管内注入,必要时间隔3~5分钟重复给药;如脐静脉置管尚未完成或没有条件行脐静脉置管时,可经气管导管内注入,剂量为1∶10000肾上腺素0.5~1.0ml/kg,若需重复给药,则应选择静脉途径。②扩容剂:在有效的正压通气、胸外按压和使用肾上腺素后,如心率仍<60次/min,并有血容量不足的表现时,给予生理盐水,剂量为首次5~10ml/kg,于5~10分钟静脉缓慢输注,必要时可重复使用。大量失血需输入与新生儿交叉配血阴性的同型血。③碳酸氢钠:在复苏过程中一般不推荐使用碳酸氢钠。
3.复苏后监护与转运
复苏后仍需监测体温、呼吸、心率、血压、尿量、氧饱和度及窒息引起的多器官损伤。如并发症严重,需转运到NICU治疗,转运中需注意保温,监护生命指标和予以必要的治疗。
【预后】
窒息持续时间对婴儿预后起关键作用。因此,慢性宫内缺氧、重度窒息复苏不及时或方法不当者预后可能不良。
【预防】
1.加强围产期保健,及时处理高危妊娠。
2.加强胎儿监护,避免胎儿宫内缺氧。
3.推广ABCDE复苏技术,培训产科、儿科、麻醉科医护人员。
4.各级医院产房内需配备复苏设备。
5.每个产妇分娩都应有掌握复苏技术的人员在场。
【病因】
窒息的本质是缺氧,凡是影响胎儿、新生儿气体交换的因素均可引起窒息。可发生于妊娠期,但大多数发生于产程开始后。新生儿窒息多为胎儿窒息(宫内窘迫)的延续。
1.孕母因素
①孕母有慢性或严重疾病,如心肺功能不全、严重贫血、糖尿病、高血压等;②妊娠并发症: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等;③孕母吸毒、吸烟或被动吸烟,年龄≥35岁或<16岁以及多胎妊娠等。
2.胎盘因素
前置胎盘、胎盘早剥和胎盘老化等。
3.脐带因素
脐带受压、脱垂、绕颈、打结、过短或牵拉等。
4.胎儿因素
①早产儿或巨大儿;②先天性畸形:如食管闭锁、喉蹼、肺发育不良、先天性心脏病等;③宫内感染;④呼吸道阻塞:如羊水或胎粪吸入等。
5.分娩因素
头盆不称、宫缩乏力、臀位、使用产钳、胎头吸引,产程中麻醉药、镇痛药或催产药使用等。
【病理生理】
1.窒息时呼吸、循环功能由胎儿向新生儿转变受阻
正常胎儿向新生儿呼吸、循环系统转变的特征为:胎儿肺液从肺中清除→肺表面活性物质分泌→肺泡功能残气量建立→肺循环阻力下降,体循环阻力增加→动脉导管和卵圆孔功能性关闭。窒息新生儿未能建立正常的呼吸,致使肺泡不能扩张,肺液不能清除;缺氧、酸中毒引起肺表面活性物质产生减少、活性降低,以及肺血管阻力增加,持续胎儿循环导致持续性肺动脉高压。后者进一步加重组织缺氧、缺血、酸中毒,最后导致不可逆的多器官缺氧缺血损伤。
2.窒息时各器官缺血改变
窒息开始时,缺氧和酸中毒引起机体产生经典的“潜水”反射,即体内血液重新分布,肺、肠、肾、肌肉和皮肤等非重要生命器官的血管收缩,血流量减少,以保证脑、心和肾上腺等重要生命器官的血流量。同时血浆中促肾上腺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儿茶酚胺、肾素、心房钠尿肽等分泌增加,使心肌收缩力增强、心率增快、心排血量增加,外周血压轻度上升,心、脑血流灌注得以维持。如低氧血症持续存在,无氧代谢进一步加重了代谢性酸中毒,体内储存的糖原耗尽,最终导致脑、心和肾上腺的血流量减少,心肌功能受损,心率和动脉血压下降,器官供血减少,从而导致各脏器受损。
3.呼吸改变
(1)原发性呼吸暂停(primary apnea):胎儿或新生儿缺氧初期,呼吸代偿性加深加快,如缺氧未及时纠正,随即转为呼吸停止、心率减慢,即原发性呼吸暂停。此时患儿肌张力存在,血压稍升高,伴有发绀。此阶段若病因解除,经清理呼吸道和物理刺激即可恢复自主呼吸。
(2)继发性呼吸暂停(secondary apnea):若缺氧持续存在,则出现几次深度喘息样呼吸后,继而出现呼吸停止,即继发性呼吸暂停。此时患儿肌张力消失,心率、血压和血氧饱和度持续下降。此阶段需正压通气以恢复自主呼吸,否则将威胁生命。
临床上有时难以区分原发性和继发性呼吸暂停,为不延误抢救,应按继发性呼吸暂停处理。
4.血液生化和代谢改变
(1)PaO₂、pH降低及混合性酸中毒:为缺氧后无氧代谢、气道阻塞所致。
(2)糖代谢紊乱:窒息早期儿茶酚胺及胰高血糖素释放增加,血糖正常或增高,继之糖原耗竭而出现低血糖。
(3)高胆红素血症:酸中毒抑制胆红素代谢及与白蛋白结合,降低肝酶活力,使高胆红素血症风险增加。
(4)低钠血症和低钙血症:由于心房钠尿肽和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发生稀释性低钠血症;由于缺氧致甲状旁腺功能障碍、钙通道开放、钙内流等,可引起低钙血症。
【临床表现】
1.胎儿宫内窘迫
早期有胎动增加,胎心率≥160次/min;晚期则胎动减少,甚至消失,胎心率<100次/min;羊水胎粪污染。
2.Apgar评分评估
Apgar评分于1953年由美国麻醉科医师Apgar博士提出,是国际公认的评价新生儿窒息最简捷、实用的方法。内容包括皮肤颜色(appearance)、心率(pulse)、对刺激的反应(grimace)、肌张力(activity)和呼吸(respiration)五项指标;每项0~2分,总共10分。分别于生后1min、5min和10min进行,需复苏的新生儿到15min、20min时仍需评分。Apgar评分8~10分为正常,4~7分为轻度窒息,0~3分为重度窒息。1min评分反映窒息严重程度,5min评分反映了复苏的效果及有助于判断预后。
3.多脏器受损症状
缺氧缺血可造成多脏器受损,但不同组织细胞对缺氧的易感性各异,其中脑细胞最敏感;其次为心肌、肝和肾上腺细胞;而纤维、上皮及骨骼肌细胞耐受性较高,因此各器官损伤发生的频率和程度有差异。①中枢神经系统:缺氧缺血性脑病和颅内出血;②呼吸系统:胎粪吸入综合征、肺出血以及呼吸窘迫综合征等;③心血管系统:持续性肺动脉高压、缺氧缺血性心肌病等,后者表现为各种心律失常、心力衰竭、心源性休克等;④泌尿系统:肾功能不全、肾衰竭及肾静脉血栓形成等;⑤代谢方面:低血糖或高血糖、低钙血症及低钠血症、高碳酸血症及黄疸加重或时间延长等;⑥消化系统:应激性溃疡、坏死性小肠结肠炎等;⑦血液系统: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sseminated intravascular coagulation,DIC)(常在生后数小时或数天内出现)、血小板减少(骨髓缺血性损伤可致骨髓抑制,5~7天后可逐渐恢复)等。
【诊断】
目前我国新生儿窒息的诊断多根据Apgar评分系统。但国内外多数学者认为,单独的Apgar评分不应作为评估窒息以及神经系统预后的唯一指标,尤其是早产儿、存在其他严重疾病或母亲应用镇静剂时。因此,美国儿科学会(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AAP)和妇产科学会(The American College of Obstetricians and Gynecologists,ACOG)1996年共同制定了以下窒息诊断标准:①脐动脉血气分析显示严重代谢性或混合性酸中毒,pH<7.0;②Apgar评分0~3分,并且持续时间>5min;③新生儿早期有神经系统表现,如惊厥、昏迷或肌张力低下等;④出生早期有多器官功能不全的证据。2013年中国医师协会新生儿科医师分会制定了《新生儿窒息诊断和分度标准建议》:①产前具有可能导致窒息的高危因素;②1min或5min Apgar评分≤7分,仍未建立有效自主呼吸;③脐动脉血气分析pH<7.15;④排除其他引起低Apgar评分的病因。以上②~④为必要条件,①为参考指标。
【辅助检查】
对宫内缺氧胎儿,可通过胎头露出宫口时取头皮血行血气分析,以评估宫内缺氧程度;生后应检测动脉血气、血糖、电解质、血尿素氮和肌酐等生化指标。
【治疗】
新生儿出生前应进行充分的准备,包括产前咨询、复苏团队以及复苏物品准备。胎儿生后应立即进行评估及复苏,而不应延迟至1min Apgar评分后进行,并由产科医师、儿科医师、助产士(师)及麻醉师共同协作完成。
1.复苏方案
采用国际公认的ABCDE复苏方案:①A(airway):建立通畅的气道;②B(breathing):建立呼吸;③C(circulation):维持正常循环;④D(drugs):药物治疗;⑤E(evaluation):评估。前三项最重要,其中A是根本,B是关键,评估贯穿于整个复苏过程中。呼吸、心率和血氧饱和度是窒息复苏评估的三大指标,并遵循“评估→决策→措施”,如此循环往复,直到完成复苏。
应严格按照A→B→C→D步骤进行复苏,其顺序不能颠倒。大多数新生儿经过A和B步骤即可复苏,少数则需要A、B及C步骤,仅极少数需A、B、C及D步骤才可复苏。
2.复苏步骤和程序
根据ABCDE复苏方案,参考中国新生儿复苏项目专家组制定的《中国新生儿复苏指南(2021年修订)》,复苏分以下几个步骤。
(1)快速评估:出生后立即用数秒钟快速评估:①足月吗?②羊水清吗?③肌张力好吗?④哭声或呼吸好吗?以上任何一项为“否”,则进行以下初步复苏。
(2)初步复苏:①保暖。设置产房温度为24~26℃,所有新生儿均需擦干头部并保暖。足月儿用预热毛巾包裹,擦干后置于辐射保暖台上。复苏胎龄<32周和/或出生体重<1500g的早产儿时,将其头部以下躯体和四肢包裹在清洁塑料膜/袋内,或盖以塑料薄膜置于辐射保暖台上。②体位。维持新生儿头轻度仰伸,呈鼻吸气位。③清理呼吸道。不建议常规进行口鼻咽部及气道吸引,以免增加心动过缓和呼吸抑制的风险。如新生儿气道有较多分泌物且呼吸不畅,可用吸引球或吸痰管清理分泌物,先口咽,后鼻腔,吸净口、咽和鼻腔的黏液。但应限制吸痰管插入的深度和吸引时间(10秒),吸引器的负压不应超过100mmHg。如羊水胎粪污染,且新生儿无活力(无呼吸或喘息样呼吸、心率<100次/min、肌张力低,3项具备其中1项),应在20秒内完成气管插管,采用胎粪吸引管进行气管内吸引,边吸引边退出气管导管,3~5秒内将胎粪吸出。如羊水清,或羊水污染但新生儿有活力,则可以不进行气管内吸引。④擦干。用温热干毛巾快速擦干全身。⑤刺激。用手轻拍或手指弹患儿的足底或摩擦背部2次以诱发自主呼吸。以上步骤应在30秒内完成。
(3)正压通气:评估呼吸和心率,如新生儿仍有呼吸暂停或喘息样呼吸,心率<100次/min,应立即正压通气,要求在1分钟内实施有效的正压通气。无论足月儿或早产儿,正压通气均要在脉搏血氧饱和度仪的监测指导下进行,可考虑使用3导联心电监测。足月儿和胎龄≥35周早产儿开始用21%氧气进行复苏,胎龄<35周早产儿自21%~30%的氧开始,用空氧混合仪根据脉搏血氧饱和度调整吸入氧浓度,使氧饱和度达到目标值。正压通气的吸气峰压为20~25cmH₂O(1.96~2.45kPa),少数病情严重者峰压可至30cmH₂O(2.94kPa);通气频率为40~60次/min(胸外按压时为30次/min)。有效的正压通气应显示心率迅速增加,以心率、胸廓起伏、呼吸音及氧饱和度作为评估指标。经30秒有效正压通气后,如有自主呼吸,且心率≥100次/min,可逐步减少并停止正压通气。如自主呼吸不充分,或心率<100次/min,须继续用气囊面罩或气管插管正压通气。
(4)气管插管:如有以下任一情况,应进行气管插管。①气管内吸引见胎粪;②面罩气囊正压通气无效;③需胸外按压;④经气管注入药物(肾上腺素、肺表面活性物质);⑤特殊复苏情况,如先天性膈疝等。气管导管内径及插管深度根据新生儿的体重、胎龄而定。
(5)胸外心脏按压:如有效正压通气30秒后,心率持续<60次/min,应在正压通气的同时进行胸外心脏按压。用双拇指按压胸骨体下1/3处(两乳头连线中点下方),频率为90次/min(每按压3次,正压通气1次),按压深度为胸廓前后径的1/3。胸外按压时,需气管插管进行正压通气,并将氧浓度提高至100%。应在建立了协调的胸外按压和正压通气60秒后再评估心率。如心率≥60次/min,停止胸外按压,以40~60次/min的频率继续正压通气。
(6)药物治疗:新生儿复苏时很少需要用药。①肾上腺素:经有效气管插管气囊正压通气、同时胸外按压60秒后,心率仍持续<60次/min,应立即给予1∶10000肾上腺素0.1~0.3ml/kg,首选脐静脉导管内注入,必要时间隔3~5分钟重复给药;如脐静脉置管尚未完成或没有条件行脐静脉置管时,可经气管导管内注入,剂量为1∶10000肾上腺素0.5~1.0ml/kg,若需重复给药,则应选择静脉途径。②扩容剂:在有效的正压通气、胸外按压和使用肾上腺素后,如心率仍<60次/min,并有血容量不足的表现时,给予生理盐水,剂量为首次5~10ml/kg,于5~10分钟静脉缓慢输注,必要时可重复使用。大量失血需输入与新生儿交叉配血阴性的同型血。③碳酸氢钠:在复苏过程中一般不推荐使用碳酸氢钠。
3.复苏后监护与转运
复苏后仍需监测体温、呼吸、心率、血压、尿量、氧饱和度及窒息引起的多器官损伤。如并发症严重,需转运到NICU治疗,转运中需注意保温,监护生命指标和予以必要的治疗。
【预后】
窒息持续时间对婴儿预后起关键作用。因此,慢性宫内缺氧、重度窒息复苏不及时或方法不当者预后可能不良。
【预防】
1.加强围产期保健,及时处理高危妊娠。
2.加强胎儿监护,避免胎儿宫内缺氧。
3.推广ABCDE复苏技术,培训产科、儿科、麻醉科医护人员。
4.各级医院产房内需配备复苏设备。
5.每个产妇分娩都应有掌握复苏技术的人员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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